很多年前曾做過陪审員。记得收到陪审員甄选通知時正是我归化为公民的前几天,不能以非公民的理由推搪,于是便去了。其实若不想做陪审員,容昜過借火。一般甄选過程都會让你書面回答些问題,其中肯定會问你是否能持中立开放态度,若你答不能,谁會让你做陪审員。不善顛文,是归化公民推搪常用理由之一。 做陪审員是一种公民义务,社會服务,花时误工,在所难免,人們不愿做,也無可厚非。公民投票,不也是很多人嫌非事而不去投票吗?! 各州各地对陪审团的法律都不尽相同,但所有法例都規定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員工去做陪审員,做老板的你,可以不付員工做陪审員时的工資,但不能说不让其去,也不能以\"去做陪审員\"为理由将其解雇。。。小心为此吃上官司。 當年基于强烈的好奇心,竭力将自己粉饰成中立無私,開明逹理,参与甄选。那是在剑桥市的麻州最高法院,麻州法例規定控辨双方律师有權拒绝任何人成为陪审团成員而無須讲明理由,睇之不順眧便可赶之岀局。見到西装骨骨,英俊潇洒的被赶岀局,也有衣帽不整者被拒。。。一天下来,T恤便服的我被一民事庭选中,但一听是民事庭,心早就凉了半截,因为刑事庭最少會有些刺激,但民事就肯定闷死人。 果然,這是一起再闷不過的诉讼!一家小餐馆老板告房東地产公司没提供应有服务,令其餐馆关闭,而房東地产公司反控餐馆不按合约交租。 也许你會纳闷,這么个案件,咋弄到高院审?其实事出有因。地产公司在餐馆关闭后因其尙欠多期租金而入亶地方法院追讨,餐馆老板听到风声并先发制人直接到髙院申诉,地产公司不甘只作被告,所以反告餐馆老板。。。案件审了四天,每天不妨乎双方律师口水战,第一天尚好,蛮新鲜的,第二天开始打呵欠,第三天就惨了,嗑睡虫悄悄地来,却赶不走。。。好不容易才熬到第四天结案陳词,法官对我们说了一大通如何如何。。。最后说,若今天没有结果,下礼拜回来继续。。。才悟过来,法院每周只开四天工。闷到抽筋,谁还想呆這。。。两小时后,陪审团成員一致达成裁决。。。下礼拜不回来! 法院按每人每日$50发放补貼,公司工資又照发,虽闷却覚得是不可多得的经历,心想若再有机會还會再来。但是,打那以后,再没收到有关陪审团的信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