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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信了耶穌,兒女仍然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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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聖經寫著人人都有罪,而基督徒說每個人都有原罪,因此要信耶穌,讓祂赦免我們的罪,才能夠得到永生,但我們夫婦倆若都信了耶穌,罪得赦免,為何我們生下來的兒女仍然有罪,不信耶穌還是不能上天堂? 答:
因世人都犯了罪
聖經羅馬書3章23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人人都有罪,這是基督教信仰其中一個重要核心。人人有罪這信仰核心,不一定為所有人認同,大家於是在甚麼才是罪這一點上,進行爭辯。人有原罪,是基督教的神學觀點,在整本聖經中,沒有「原罪」這個字,但聖經裡有類似的信念,最能表達這信念的經文,應是詩篇51篇5節:「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人為甚麼一生下來就有罪,是基督教內外很多學者討論的課題,有的從哲學角度出發推論,有的從實徵主義用眾人能觀察到的現象作論證,這課題大得可寫出無數博士論文,自然不能在這短短篇幅作完整論述,以下只是筆者就人為何生下來就有罪的兩點看法。
人有犯罪的天性 有人爭辯有些人天生有犯罪傾向,是迫不得以的犯罪,意圖減輕人犯罪的責任,而這樣的論點,也可看作是人有原罪的證據。可是上帝創造人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世記1章31節),應該是完美無瑕的,為何人天生有犯罪傾向?創世記3章記載了人類犯罪,使人與環境同受咒詛。我們若從遺傳學的角度來演繹,那就是上帝創造世界時,所有生物,包括人類,都擁有完美的基因圖譜,沒有缺陷,只是人類犯罪,令環境受咒詛,使基因突變,產生出有缺陷的基因,而其中部份基因可能令人容易犯罪。這裡所說的罪,不單只是有暴力傾向,還包括了人性的很多弱點,包括憎恨、妒忌、怠惰等。不過人的肉體有這個軟弱,不能怪罪上帝,那是人類犯罪的後果。 人有犯罪的天性,可說部份是遺傳而來,但這所謂天性,也可能是自小從耳濡目染而得。在吃人族中出生和成長的人,不會覺得殺人、吃人是罪,只覺得這是英雄表現。他不會認為這是罪,因為自他出生,就得到族群社會的教導,殺人、吃人是勇猛的行為,根本完全沒有考慮過這是罪行。
培養出犯罪傾向
吃人族不覺得吃人有罪,但現代社會認為這是殘忍野蠻的行為。現代社會認為很多行為不是罪,將這些觀念給下一代自小灌輸,但在上帝看來,這些行為仍然是罪。有父母教導子女,只要不給人逮著,有機會佔便宜就不應放過,社會的大眾媒體更以狂轟濫炸的方式,給心智未成熟的人填塞物慾觀念,凡此種種,都可以冠冕堂皇的理由作包裝。兒童、少年就在這些負面的潛移默化中培養出犯罪的傾向。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這有生物遺傳上的特性,也有社會價值觀念的特性,這些特性沒有任何人為方法能夠將其除掉。基督徒接受了耶穌的救恩,罪得赦免,只是被上帝算作無罪,並非真的是聖潔無瑕的人,因此保羅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我真是苦啊!」(羅馬書7章18、19及25節)保羅這段說話,不單指他未相信耶穌以前的狀況,也包括了他信主後的情形,罪的根深柢固,不能剷除,基督徒罪得赦免了,但在他們裡頭,在他們生活的環境中,罪仍肆虐,因此生下來的兒女不會對罪免疫。
耶穌救恩能赦罪
人有原罪,不能得永生,很多人對此忿忿不平,但上帝已用耶穌完成救恩。「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馬書5章19節)在神學上,有學者將這經文理解為人的原罪已因耶穌的救恩被赦除,因此「眾人也成為義了」。撇開神學的看法,大家若仔細翻閱聖經,就會發現聖經有超過1,000節經文提及罪,差不多全都是針對人的罪行,提及人的罪性的段落不多,上帝要向人追究的,不是我們的原罪,乃是我們實實在在的罪行。 有關基督教對罪的哲理討論,自聖經羅馬書開始,到如今已有2000年,討論至今仍未到終點,但我們要小心,不要陷入思辯的迷宮,失掉了思考的方向。我們明白了罪怎樣來,罪產生的過程,完全不能夠幫助我們不犯罪,因此上帝在聖經中作出要求,希望我們跟隨祂,能夠得到赦罪,享受新生命的豐盛。
黃杰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