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1-8-28 13: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1楼台城仔于2011-08-28 12:25发表的 :
回115楼(地老天荒)贴
地老先生,你错了。你怎么想到我是在跟女人斗呢?我是在讲道理,以事论事。难道你认为女人不讲道理?我想男人女人一样都要讲道理吧。
 哈哈,仔仔.也许用伟人的话来形容2方的关系较为合适.
毛主席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还有一点,对jinmanlei同学要求退钱一事.站在法律角度来说,
她有权力这样做,她认为所捐的钱与她本人的理想不付合.因为她是这钱的主人.
她会跟法官说,当初是上当受骗的,法官会判jinmanlei赢.
但是.站在为人处世.和个人的形象和名声来讲,是下下签.
话要讲回来,那也是她的选择,好像网络红人风姐,你可以恨她骂她,这是你的选择.
她也有权利说.那是用来考验爱恨情仇的,你信与不信也是你的选择,但这是她的决定.
是她的故事,她的为人.因为也许她本人根本不当一回事.也许她有病.说白了.上下左右只对jinmanlei本人的为人处世的看法.不合情理.说到情于理,当此帖一面世时.想借问有几
人能写短信给jinmanlei告诉她,你对这件事的看法呢?真诚地去帮一个在处世方面不是很完善的jinmanlei呢?但jinmanlei同学最后也听取地老的话.改了回帖.说明这个同学还是在乎情怀的人.只是缺乏交际经验.不会保护自己.
顺便一提:以前帮过她点滴的朋友,不等于你们以前是帮错,是两码事,以前是义.
但今天不帮是100%正确,因为是情怀.因为她个人的爱好和风格情怀不适你做人的原则.
在这方面我完全尊重和同意.但与各朋友无关.你们拥有各人高雅和优美,地老也不需无数深情的描述和无数华美的赞誉.
所以仔仔无论你选择哪种.接受和不接受jinmanlei与法律无关.是你自己的情怀.
方向盘在你手中.任君选择,快乐年年!! |
|